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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月29日 星期四

瑜伽經 (第四章) Yoga Sutra (Chapter 4)

帕坦伽利瑜伽經由梵文寫成, 有二千多年歷史, 他把印度的靈性科學系統化地整理, 他在著作中所描述的,是一個多方面、全方位的身心鍛鍊體系. 此一巨著內的警世箴言共收錄在四個篇章裡, 在這裡跟大家分享其中一個中文譯本.

第四章 解脫自在

4.1 超自然力量可由前生而得、通過藥物而獲得、通過念誦咒文,以及通過靜坐冥想而獲得。

4.2 生命由低級到高級轉化,是由於自然的創造力。

4.3 行為無論好壞都不直接引起蛻變,只是除去對自然力的障礙,就好像農夫在田裡除去石頭,才能犁溝灌溉一樣。

4.4 意識可由真我的力量產生。

4.5 那個原初的意識,仍控制著那些被創造的意識。

4.6 只有那些達到三摩地的意識才能免於欲望,成為最高的。

4.7 瑜伽士的行為,不是黑的,也不是白的。但對其他人來說是以下三者:黑的、白的和二者之混合。

4.8 由此三者,表現出與之相應的果報。

4.9 即使有時間、空間、物種的阻隔,由於記憶和習性,那些果報都能持續。

4.10 對喜樂的追求是永恆的,而欲望和習性則沒有開始。

4.11 它是由因、果、支持與對象造成,沒有這些,它便不存在。

4.12 過去與將來,各依它們的形式和原理而存在。

4.13 它們或潛藏,或顯明,各按其特性。

4.14 所有事物都是合一的,因為這是整體的進化。

4.15 對象相同,但如果意識不一樣,看出來便不一樣。

4.16 事物之可知或不可知,取決於是否能被心靈認知。

4.17 事物之可知或不可知,取決於心靈被調整至的狀態。

4.18 意識的調整永為知覺者所知,因永恆的靈是不變的。

4.19 那些心靈不能照亮自己,因為他們是作為對象而被認知。

4.20 知覺者與對象不能同時被知覺。

4.21 意識由另一意識所知,便造成無窮後退,引致思想上的混亂。

4.22 當心靈變成更高形式的靈體,便能知覺更高的意識。

4.23 在一切知覺中,知覺均被被知覺者著色。

4.24 心靈受欲望調節,是為了最高者工作,這是因為它的混合性質。

4.25 對於那些有分辨力的知覺者來說,他們的真我與思維分離。

4.26 得到分辨的意識,便能達到自由。

4.27 有些時候思維從過去的習慣而來。

4.28 上文說過,去除這些習性便是去除障礙。

4.29 那些達到完全的分辨,完全捨棄了各種欲望的狀態,叫做三摩地。

4.30 到此所有痛苦消除,能排除各種因果的障礙,獲得自在。

4.31 知識免除所有遮蔽,變成無限,感官的作用也變得很小。

4.32 完成了它們的目標,三態之進化便停止。

4.33 不斷進化的到了最後,成為一種明顯的轉化。

4.34 當三態完成了它們的目的,便達到自在的境界,得知自身的所有知識。這便是絕對的自由。